財政部令:核釋「菸酒管理法」第37條第4款有關進口酒之廣告或促銷之內容有易生誤解原產地之情事相關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5-04-23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4年4月22日台財庫字第11403647451號

核釋「菸酒管理法」第37條第4款有關進口酒之廣告或促銷之內容有易生誤解原產地之情事相關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