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檢必查的三大重點

智慧專題 2020-07-20

每年3月開始,通常是政府、地方主管機關開始進行專案勞檢的時期,但近期因為武漢肺炎對產業造成衝擊,勞動部也表示針對勞動條件的勞檢將會延後執行。公司營運若受到影響,有訂單減少、減班的情形,老闆、人事們不妨趁這段時間好好檢視公司是否有未適法事宜,提早改善。而基於中小型企業對勞動法令不熟悉,常觸法受罰,本所可以免費幫企業管理制度進行健檢,有興趣的企業們可以到北市勞動局網站了解申請方式喔。

 

勞動檢查項目包含勞動安全及勞動條件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勞動檢查的項目包含職場的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如下圖),而通常因人力問題不足,會以勞動安全檢查為主、勞動條件為輔。

勞檢3大重點

這一集,讓我們先來談談有關勞檢員檢查勞動條件的第一個重點。

備置保存資料

查核員工是否符合公司行號下僱用的勞工,僱傭關係是否合法,因有些公司可能僱用A員工卻讓其在B分公司上班。

許多新創公司強調工作時間「彈性自由」、「不需打卡」,然而其實法令有強制性規定,即便工時彈性也是要符合法令規定。又有些企業只採用簽名或勾選方式代表有到班,或只有整點時間紀錄,沒有記錄到「分鐘」,也是違法。新北市就曾有電器批發業者被勞檢時,因某名員工年度上下班紀錄皆為整點被罰9萬元,公司提起訴願,但被委員裁決出勤狀況太整齊不合理而被駁回。

 

通常,勞檢員會將出勤紀錄、班表,甚至公司的監視器等紀錄一併做比對查核,了解員工是否有足夠休息時間、有無加班、超時工作等,曾有公司被勞檢到,員工出勤紀錄皆準時,但監視器上卻發現有員工提早上班、晚下班,因此還是被罰15萬元。因此,公司切勿怕麻煩而做假資料,畢竟百密必有一疏,恐怕還會吃上官司。

 

另外,也要特別提醒雇主們有關休息規定,法令也有要求工作四小時應至少休息30分鐘(勞基法§35),因此,中間休息時間務必也有時間紀錄,以避免勞資雙方對開始和結束工作的時間有爭議。

 

內容應詳細記載薪資總額項目、津貼、代扣項目和實際給付薪資,能清楚了解勞工提供勞務所獲得的工資項目實際有哪些,若離職員工對薪資計算有爭議、前往申訴時,雇主也能提出相關證明保護自己。

 

曾有公司在臉書上找發傳單的假日工讀生去上班,但只知道工讀生的暱稱、LINE等聯繫方式,因員工來來去去、流動率高,薪資都是當天現領,沒有置備勞工名卡、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這樣也是違法的,因為不論公司規模大小或公司性質,都應該依法詳實記錄。

 

總結以上三項資料都是強制性規定,公司都需要保存五年,勞動部也有公布參考格式與範例,企業主們如果對資料內容不清楚可以參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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