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14年10月31日撥入指定帳戶

稅務會審 2025-10-2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將於今(114)年10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提供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採帳戶直撥退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其指定帳戶,未提供帳戶者,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

中區國稅局說明,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2批次退稅適用對象如下:

一、今年5、6月採二維條碼或人工方式申報者。

二、採稅額試算申報者:
 (一)今年5月12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者。
 (二)今年5月13日以後向任一國稅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者。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該局所轄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等5縣市,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共2萬1千餘件,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今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期限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局溫馨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欲瞭解個人申報退稅案件撥付狀態,可至其網站「首頁(https://www.ntbc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查詢,並籲請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只要正確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免前往金融機構提兌或交換,是最安全及便捷的退稅方式。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納稅義務人去自動櫃員機(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提高警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 周佩怡     
電話:(04)23051111轉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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