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把馮京當馬涼 重大傷病卡不能免牌照稅

勞資薪酬 2024-02-07

工商時報 傅沁怡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使用的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是稅局提醒,「重大傷病卡」和「身心障礙證明」不同,持重大傷病卡並不符合減免資格。

 

 

稅務局說明,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證明核定機制不同,使用目的也不同。

 

重大傷病卡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用於醫療費用的補助;身心障礙證明由地方政府社政機關核發,用於社會福利方面,例如停車、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等一般需求,或個人支持、照顧等特殊需求。

 

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應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在汽缸總排氣量2,400CC以內,每一身心障礙者可選擇一輛車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表示,對於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車輛,會主動核准免稅;如果身心障礙者無駕照且車輛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同一戶籍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民眾須自行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享有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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