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庫Q&A
Q&A
-
只有調帳查核案件,並排除下列申報類別案件:(1)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2)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申報案件(3)決算申報案件(4)清算申報案件 -
只要自106年1月1日起調帳查核案件,排除前述第二點申報類別案件都可。 -
請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點選『營所稅結算』連結點。 -
請至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站,點選便民服務/資料下載/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下載「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作業要點」及「財政部獎勵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 -
1. 系統提供3種登入選擇:工商憑證、帳號密碼及代理事務所帳號密碼。2. 帳號密碼沿用營所稅電子申報系統之設定,已申請者,免再申請;申請帳號密碼網址:http://tax.nat.gov.tw/。 -
不一定,營利事業使用之電子帳簿資料,須符合財政資訊中心公佈之檔案格式方能上傳;若帳務處理係使用套裝軟體會計系統,系統業者已配合公告之檔案格式開發帳簿資料轉檔程式,營利事業即可使用轉檔程式上傳帳簿資料。 -
1. 以逗號為分隔之文字檔(csv檔)。2. 符合檔案格式規範(不可缺欄),必要欄位請務必輸入(標題列可參考範例檔)。3. 中文字碼為UTF-8。 -
請使用Microsoft WINDOWS XP SP3(含)以上之作業系統作業。 -
不會,轉碼後之檔案另存其他路徑下(軟體以預設路徑安裝者,存放路徑為C:ETAXPIDFile)。 -
1. 轉碼作業完成後,系統自動開啟存放路徑之資料夾。2. 軟體以預設路徑安裝者,存放路徑為C:ETAXPID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