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將自本(112)年5月1日開始至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結算後如有應退稅款者,採用「直撥退稅」,退稅款於退稅當日零時差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捷又安全。想要即早拿到退稅款,別再猶豫,今年申報時千萬記得點選「直撥退稅」喔!
該局指出,無論個人綜合所得稅或公司行號營利事業所得稅皆可適用直撥退稅,操作方式非常簡便:
一、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在網路申報系統點選「直撥退稅」,或於人工申報書「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欄位填寫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二、公司行號:申報期間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或申報書第13頁填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非申報期間亦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https://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或就近向國稅局索取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完成填寫,一經申請,往後年度均可沿用!
該局提醒,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各項申報方式退稅時程如下表:
退稅時間 | 申報方式 |
112年7月31日 (第一批) |
1.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 2.稅額試算: (1)線上登錄 (2)電話語音(0800-000-321)確認 (3)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 |
112年10月31日 (第二批) |
1.二維條碼、人工申報 2.稅額試算: (1)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 (2)5月11日至5月31日向任一國稅局遞(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 |
113年1月19日 (第三批) |
1.申報繳稅及不繳不退交查核定案件 2.逾期申報案件 |
該局強調,納稅義務人如有應退稅款者,採用網路(手機)申報加「直撥退稅」,可享最早退稅及零時差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捷又安全。如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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