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填載統一編號錯誤經通知更正者免罰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主旨:某五金行開立統一發票,所載買受人名稱及地址正確,僅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填載錯誤,其於交查產出異常清單後,由稽徵機關通知更正,可依本部76年1月14日台財稅第7519142號函規定辦理。說明:二、所稱「更正」包括稽徵機關發現後通知更正在內。(財政部87/03/19台財稅第87193294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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