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第1點、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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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民國114年10月14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440007260號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第1點、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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