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太陽光電制度各有不同,我國光電費率持續下降
經濟部能源署強調,各國在再生能源推動上,因資源條件、產業技術成熟度、電力市場發展階段及政策制度設計均存在差異,單純以絕對價格進行比較,容易產生誤導。以印度、日本、德國為例,其制度多採市場競標或溢價補貼機制,與我國躉購制度有明顯不同,直接對照並不具可比性。
經濟部能源署補充,媒體所稱「由台電建置即可使成本降低五成」並非事實。台電公司主要職責在於供電穩定,太陽能成本仍受土地取得條件、開發規模、技術成熟度及供應鏈價格波動等多重因素影響,並非靠台電經營即可大幅降低。
經濟部能源署再次強調,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每年均由費率審定會依法辦理,程序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及嚴謹原則,並綜合考量我國環境條件、推廣目標及國際技術發展趨勢等因素,合理訂定躉購費率。未來亦將持續借鏡國際經驗,滾動檢討制度設計,穩健推進我國綠電占比20%之目標,並配合產業綠電需求,逐步檢討後續制度轉型與配套措施。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吳志偉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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