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稱1年內經查獲3次短漏開發票者係指觸犯第52條規定

最新法令 2021-06-18
主旨:稽徵機關辦理營業人違反營業稅法停止營業處分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項停止營業之標準所稱「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1年內經查獲3次者」,係指營業人觸犯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1年內經查獲3次者而言。說明:二、至於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致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而觸犯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編者註:現行同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否處以停業處分,應依上開要點第四點第(三)項規定辦理。(財政部87/01/22台財稅第861933970號函)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