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商稅額扣抵 三個注意

新聞媒體 2023-08-11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中古車時,可以依公式換算稅額扣抵,但僅限營業人為中古車商,官員表示營業人要特別留意三要點,包含營業稅進項稅額計算方式、稅額申報時點、可做為進項憑證資料。

國稅局說明,中古車商向個人或機關團體等非營利事業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能以該購入成本,按規定的徵收率5%計算進項稅額,列報為銷項稅額減項,計算方式為購入成本/(1+5%)ⅹ5%。

中古車商申報進項稅額留意三要點
中古車商申報進項稅額留意三要點

而進項稅額申報時點,應在申報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銷售額的當期,申報扣抵該輛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的銷項稅額;但進項稅額超過銷項稅額部分不能扣抵。另外,購入的舊乘人小汽車如屬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的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其進項稅額依規定也不能申報扣抵。

該局提醒,營業人購入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應取具及保存相關進項憑證才可列報進項稅額扣抵,所謂進項憑證包括普通收據、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特種統一發票、買賣合約書或讓渡書及其他憑證,再申報時暫免檢附,不過應依規定保存,並在稽徵機關要求提示時提供查核。

國稅局舉例,營業人甲為中古車商,在2023年1月向自然人乙先生購入舊機車一輛,購入金額新台幣5,250元,在同年6月10日以10,500元(含稅)出售,申報該車輛銷售額的當期,可申報進項稅額250元【5,250元/(1+5%)ⅹ5%】,未超過該車輛銷項稅額500元【10,500元/(1+5%)ⅹ5%】。

另外,甲車商在2022年3月1日向小規模營業人丙購入供銷售的舊乘人小汽車一輛,購入金額52,500元,並在2023年6月20日以31,500元(含稅)因故認賠出售,因甲計算該輛舊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2,500元【52,500元/(1+5%)ⅹ5%】,超過該車輛銷項稅額1,500元【31,500元/(1+5%)ⅹ5%】,超過部分不得扣抵。

因此,甲車商在申報該輛舊乘人小汽車銷售額當期得申報扣抵進項稅額為1,500元;而甲車商在2023年6月間出售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的進項金額計55,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計1,750元,並檢附「營業人購買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進項憑證明細表」給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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