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小整理

稅務會審 2020-05-0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今年所得稅申報為分流申報人潮,期間全面延長一個月至6月30日,並於下列期間提供加班收件:
一、109年5月1日、6月22、23、24日及6月29、30日中午。
二、109年5月1日、6月30日延長至當日晚間7時。
該分局呼籲,疫情期間請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多利用網路申報,以減少長時間過多人群聚集的風險,並於完成網路申報後,於7月30日前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附件,或於7月31日前將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送交國稅局。
該分局特別提醒,108年度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19%,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課稅所得額超過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
該分局補充說明,因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集中)隔離或檢疫等事由,於前揭展延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申報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一律展延20日。另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案件,不受金額級距之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達3年(36期)。
  如對上述作業有任何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馮瀞儀   
電話:05-5345573轉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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