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公告個人依114年5月7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稅務會審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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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14年10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404638660號

公告個人依114年5月7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金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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