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服務保障您的稅務權益

稅務會審 2025-07-01

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財政部積極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納稅義務人如遇稅捐爭議需協助者,皆可向各地區國稅局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尋求協助,保障自身稅務權益。

該所說明,納保官的主要任務包括:

一、提供中立、公正及專業的溝通及諮詢服務,協助民眾釐清稅務爭
二、受理納稅者申訴陳情案件,化解徵納雙方誤解或紛爭
三、納稅者有行政救濟諮詢需求時,提供行政救濟程序說明與相關法令及案例資料。

各地區國稅局皆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民眾可透過電話、書面或親洽等方式提出申請。無論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遺產稅贈與稅或其他與國稅相關的稅目,皆可向國稅局納保官申請以獲得相關協助。

該所提醒,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政府也有責任保障納稅者應有的權益稅務問題無論大小,納保官都會以中立、專業、公正立場協助民眾若您在處理稅務事宜遇有爭議或損害權益疑慮時,請勇於尋求納保官的協助,讓您的問題能夠獲得妥善解決。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沙鹿稽徵所 服務管理股 黃麗紅
電話:042665135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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