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嗶」經濟時代來臨,財經部會法規也須與時俱進。中央銀行今(19)日預告修正「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新法規定,電支電票的儲值款項若超過100億元,將按活期存款準備率提存準備金,該準備金比率目前為9.775%,並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舉例而言,一家電支業者的儲值金額若為110億元,超出100億元的10億元部分,須按9.775%的比率提存準備金。
7月1日新法上路後,適用的電支電票業者共九家,包括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遠鑫電子票證、國際連、橘子支行動支付、街口電子支付、歐付寶電子支付、簡單行動支付。據了解,目前所有的電支電票公司,儲值金額都未達100億元,意即所有業者,短期內都不用被央行計提存款準備金。
央行昨日預告修正「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本次修正的重點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於今年1月27日修正公布,將電支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予以整併,央行也配合修正相關法令。
央行官員解釋,「金管會先前將網路儲值、卡式儲值分成兩個條例在管理,現在整併成一個,將電子票證併入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裡,所以我們就配合辦理、調整相關法令。」
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民眾預先存放於電子支付帳戶及儲值卡的儲值款項,超過100億元部分,應繳存準備金。
央行官員說,先前是規定,儲值金額超過50億元,超出的部分要計提準備金,央行修正法令、提高至100億元才需計提準備金。
據悉,目前儲值金額最多的是悠遊卡公司、約80幾億元,換言之,過去悠遊卡公司超過50億元的門檻,超出部分需計提準備金,但7月1日新法規上路後,悠遊卡的儲值金額若未及100億元,就無須再計提準備金,已計提的準備金會返還給悠遊卡公司。
央行官員說,法規強制要求電支電票的儲值金額必須交付信託,已經足以保障存款人權益,央行之所以設定100億元的計提門檻,主要是參考銀行的標準,以去年底而言,本國主要銀行存款占資本額的比重都在20倍以上,而電支的最低實收資本額為5億元,以20倍計算,儲值金額達到100億元才需計提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