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核釋中央研究院就其所辦理之公共建設,得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所稱主辦機關,適用該法及其相關規定

稅務會審 2025-08-09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財政部民國114年8月8日台財促字第11425520280號

核釋中央研究院就其所辦理之公共建設,得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所稱主辦機關,適用該法及其相關規定

PDF

關注我們

NOTICE US

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