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Q1虧損可獲稅務紓困

新聞媒體 2020-04-30

財政部長蘇建榮(左)。 記者余承翰/攝影
財政部長蘇建榮(左)。 記者余承翰/攝影

今年企業要申報2018年未分配盈餘稅,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長蘇建榮昨(29)日宣布,企業若今年首季虧損,可按比例換算上半年度虧損金額,列為2018年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減輕企業今年繳稅負擔,有更多資金可靈活運用,度過疫情難關。

不過,此為暫時性扣減措施,若未來檢視實際盈虧減太多,則要辦理重新更正。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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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榮昨天在立院財委會表示,針對即將開徵的2018年度未分配盈餘稅,將可用今年第1季虧損抵減,暫免加徵5%營所稅。賦稅署指出,欲主張今年第1季虧損的企業,可出具會計師簽證的第1季財報為證,於營所稅申報期間內提出。

據悉,2018年有獲利,但今年首季受衝擊產業包括觀光、飯店、航空、塑化、鋼鐵等,皆可望受惠。

財政部官員指出,依規定,企業虧損可優先抵減營所稅、再抵前一年未分配盈餘稅。但今年考慮到疫情因素,財政部直接放寬既有制度、讓企業提前一年減除未分配盈餘稅。

因為現在才4月底,國稅局會依據企業今年首季已實現虧損,直接換算成上半年規模,也就是直接加倍計算。

舉例,某企業前年未分配盈餘有300萬元,今年要繳5%的未分配盈餘稅15萬元。因「疫情條款」,該企業今年首季虧損100萬元,國稅局認定上半年虧損200萬元,則企業可減除200萬元,今年5月僅剩100萬元要計稅,只要繳稅5萬元,比現行制度省10萬元。

賦稅署表示,這項措施與其說是減稅,用延後繳稅來理解更適合,讓企業在疫情期間獲得更多現金周轉,待明年疫情趨緩後,仍要重新檢視補稅,優先以明年確定的2019年度盈餘,來彌補今年度虧損,不足彌補部分,才可用2018年度盈餘彌補。

賦稅署表示,若企業今年度結算並無虧損,或以2019年度盈餘即可彌補今年度虧損,明年會再補徵今年暫免的2018年度未分配盈餘稅。

對此,工商團體雖表達樂觀其成,但也直言,業界一直疾呼要廢除未分配盈餘課稅,即使稅率降,對企業來說都還是有壓力,應該直接取消。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指出,疫情下,若政府堅持課徵未分配盈餘稅,等於是變相強迫企業分配掉盈餘,是變向懲罰,讓企業不敢也不願意再擴大支出和投資。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則說,業界當然樂觀其成。不過,業界一直疾呼應廢除未分配盈餘稅,這原就是企業的錢,政府卻要求企業要分配盈餘,根本邏輯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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