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條件機關團體可免辦理113年度結算申報

稅務會審 2025-05-27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符合條件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依規定可免辦理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各機關團體審慎確認是否符合免申報資格,以免疏忽漏報。

臺中分局指出,以下兩類機關或團體可適用免申報規定:

一、僅有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收入之特定機關團體:
113年度未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僅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收入,且收入總額與財產總額均未達新臺幣1億元,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所列之社會團體,包括各行業公會、同鄉會、同學會、校友會、宗親會、產業工會、各工會團體、學生家長會及國際獅子會、國際扶輪社、國際青年商會、國際同濟會、國際崇她社、社區發展協會、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各級政府義勇消防總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及公務人員協會或老人社會團體等。

二、無營業與附屬組織之宗教團體:
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亦無附屬作業組織,且依法向內政部或地方政府立案登記之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

該分局強調,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仍應依法於1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間辦理113年度結算申報。民眾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下載申報軟體,以網路申報及上傳相關附件,節省時間與人力成本。

特別提醒,113年度收入總額或財產總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應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2項規定,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以符合法定程序。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臺中分局 營所遺贈稅課 魏郁珊
電話:(04)22588181轉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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