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海關復查委員會審議注意事項」第1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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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14年9月17日台關稅字第1141024859號

修正「海關復查委員會審議注意事項」第1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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